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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18-06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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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合同的须知的条例

   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,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,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,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。

    一.劳务工派遣公司合同的必备条款
    (一)用人单位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;
    (二)劳动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;
    (三)劳动合同期限;
    (四)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;
    (五)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;
    (六)劳动报酬;
    (七)社会保险;
    (八)劳动保护、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;
    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;
    (十)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;
    (十一)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;
    (十二)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。
    二.劳务工的劳动者权益
    劳务派遣公司的法律关系中,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,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,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。
    用工单位对“正式工”和“劳务工”实施差别待遇,实际上是对“劳务工”的歧视。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。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

    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。也就是说,同一用人单位相同岗位上的员工,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,在工资支付上应同等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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